SHAANTIH YOGA 尚汀瑜伽 线上合约书
尚汀瑜伽`线上合约书(2025年3月版)
尚汀瑜伽|SHAANTIH YOGA于2014年11月应运而生,以瑜伽和普拉提为核心,其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人体验到瑜伽与普拉提带来的身心转变。
自成立以来,尚汀瑜伽不断完善品牌结构、优化门店设置,扩展经营方式,经营模式为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现自由连锁店面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尚汀瑜伽万达店 石家庄瑜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130108MA7BGUGG1P
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广场F区综合写字楼C座2201、2202,0311-83079979
尚汀瑜伽北国店 石家庄艾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91130104MADJGWLT3K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东路188号北国商城L1101,0311-88986000
尚汀瑜伽建华店 石家庄艾伽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130102MADM2AU77G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47号建华城市广场二层20号,0311-85559500
尚汀瑜伽天颂店 石家庄艾上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130104MABX2EDC78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6号安联天颂项目负一层,0311-85558900
以上企业主体将作为您购买所在店面服务的对应甲方信息,您通过手机号绑定微信注册的会员账号将作为乙方信息。您同样可以在线上确认同意、消费后30天内到所购服务店面换取纸质合约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尚汀瑜伽产品服务入会须知》
1、参与尚汀瑜伽产品服务的用户,需要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同意遵守所购买服务会馆(以下简称本会馆)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应接受本会馆的相关服务协议,并已知晓有关的产品服务规则与警示,承诺遵守本会馆的相关规定,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造成任何影响本会馆经营和客户服务体验的行为,本会馆有权终止其使用资格。
2、本会馆员工及教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体检服务,本会馆员工及教练对用户身体情况的任何询问、了解和建议都不构成本会馆对用户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任意服务课程和产品要求的承诺及保证。在确认本声明前,用户应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了解自身身体情况,以确保用户具备参与本会馆产品服务的身体条件,且没有任何不宜活动的疾病、损伤和其他缺陷。因用户自身的任何疾病、损伤或其他缺陷导致用户在接受服务时发生任何损害的,本会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用户有任何身体方面的原因会影响或可能会影响使用本会馆产品服务的,在使用本会馆产品服务过程中感到任何不适的,应立即停止运动,请及时告知本会馆的员工及教练。否则,如果发生身体损害,本会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本会馆采取预约制服务,请于会馆营业时间内约课到店,额外时间不予接待。严禁16周岁以下儿童独立进入本会馆,严禁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心肺功能疾病、脊椎病、皮肤病、关节损伤及一切传染病患者等不适合产品服务者使用本会馆提供的产品服务,约课时如有隐瞒,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对他人产生的后果本会馆及教练团队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则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经本会馆教练评估存在产品服务风险且坚持上课的用户,需现场签订《责任免除和豁免协议》。
6、在享受本会馆产品服务前后严禁饮用含酒精类饮品及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兴奋类服用剂。
7、为了确保用户在本会馆产品服务中的人身安全,用户活动时须穿着专业的服饰和装备。活动期间,不得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穿着违反道德规范服饰进行活动。
8、因个人体质、基础形态、运动机能不同,本会馆不能保证所有用户都能取得某项理想的健身效果。
9、本会馆员工及教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代收款服务。
10、用户在本会馆购买的期限类、次卡类和储值类服务产品,所有服务应在服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尚汀瑜伽 | SHAANTIH YOGA入会合约书》
欢迎您加入尚汀瑜伽 |SHAANTIH YOGA,成为尚汀瑜伽的会员,为了您能得到更优质完善的服务,请您认真阅读本入会合约书。
一、会员资格
尚汀瑜伽欢迎年满16周岁并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的中外人士,同意并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缴纳会费,确认入会合约书,获得甲方的会员产品,即成为甲方对应服务产品的会员(指乙方)。
二、会员卡的使用规定
1、会员卡由甲方发给乙方,分为实体卡和虚拟卡(虚拟卡将绑定会员入会的手机和微信账号)两种,乙方依照规定缴费后,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可凭会员卡享用甲方的各项设施和服务。
2、会员卡只限本人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预留或填写的会员资料真实,有效,全面。乙方可以通过微信账号个人自主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约课并核对本人的会员信息,办理入会手续时须通过微信进行认证。乙方资料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引起乙方相关权益等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会员卡补卡:乙方会员卡(实体卡)遗失或损毁,应立即向甲方前台申请挂失,并支付制作费20元,补领新的会员卡。
4、会员卡转让:若乙方因个人原因确实无法继续使用会员卡,可书面申请转卡并在得到甲方批允后将会员卡转让给受让人(会员指认受让人)。乙方将会员身份转让给受让人的同时,该受让人享有和承担本入会合约、会员卡使用合约书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每张会员卡只能转让一次,并缴纳系统工时费500元人民币(系统工时费为系统资料变更时系统运营方收取的系统后台操作服务费用)。Shaantih Card、学员年卡或享受特殊会员政策的会员卡类产品不享有转卡权益。
5、暂停使用会员卡:办理请假需乙方本人提前到甲方前台办理,请假不能后补,请假具体时间以甲方请假单为准;每100个会员积分可以停卡30天一次(停卡天数不可拆分且仅限一个产品);如请假期内到店或在线上会员平台预约课程享受相关服务则自动开卡,请假天数按实际请假天数向后顺延(提前开卡已抵扣积分不可返还);如请假期内未到店享受相关服务,则请假期满自动开卡;暂停使用会员卡期间,乙方暂时不享有会员应享有的权利和服务。Shaantih Card、学员年卡或享受特殊会员政策的会员卡类产品不享有请假权益。
6、特殊原因暂停使用会员卡:特殊请假(如因伤病住院或怀孕等,请假须附带市级以上医院病假或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且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365天;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办理;暂停使用会员卡期间,乙方暂时不享有会员应享有的权利和服务;拥有会员积分的乙方,须先使用会员积分请假后,积分不足时方可使用特殊请假权益(可一次同时申请会员名下所有有效产品)。
7、会员卡付费延期:乙方超出正常假期和非特殊原因需暂停使用会员卡:乙方可以支付100元请假费用的形式,每个有效会员卡产品做30天有效期延期。
8、会员卡激活:在甲方购买计次类和储值类会员卡产品的乙方,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没有在产品有效期限内完成的服务次数或金额,逾期未完成部分,在逾期90天内,甲方给予每份合约不超过2次会员卡激活政策,激活政策如下:
对于首次逾期会员卡会员,逾期未完成部分(10次以下或储值金额1000元以下),将0元赠送30天产品有效期;逾期未完成部分(20次以下或储值金额2000元以下),将0元赠送60天产品有效期;逾期未完成部分(20次以上或储值金额2000元以上),将0元赠送90天产品有效期。
对于第2次逾期会员卡会员,逾期未完成部分(次数或金额),会员在本会馆再次购买已逾期对应服务产品后,根据再次购买服务产品的数量(次数或金额)1:1的比例,激活对应逾期部分(次数或金额),再激活产品的有效期同再次购买的服务产品有效期。
9、会员卡退费:会员卡售出后,如遇乙方因个人原因退费,甲方在收回给乙方的赠送金额、赠送课时和享受的活动或会员价格后,有效期内的会员卡可以申请办理退费,退费于每周四统一办理,乙方联系甲方服务人员,持合约原件、消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门店前台办理,乙方需交回已签署的各类合约原件及相关票据,如发票无法退回无法办理退费。甲方将依据会员卡办理时间和累计消费金额为乙方在有效期内的会员卡产品办理退会及退费,退会及退费标准如下: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7日内且未进行任何消费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99%;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7日内且进行了消费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99%)-累计消费金额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7日并有效期剩余超过30%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80%)-累计消费金额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剩余有效期少于30%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70%)-累计消费金额
累计消费金额=店内水牌/合约公示各课种课价*累计消耗课时数量+赠送课时(物品)金额/赠送期限类时间金额
注:赠送的期限类时间金额=根据乙方办理的对应产品价格/产品天数*赠送天数
退费金额在甲乙双方签署《会员卡退费申请表》和《解除协议》后,甲方在90天内将分三笔向乙方付清。
甲方为了预留客户课程时间,故此课程一经售出,甲方即承担了相应的成本,乙方定制的课程不应随意退课,乙方课程均为专人使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售出后不可转为其他用途;逾期激活的会员产品申请激活后,不可以办理退费。会员卡失效90天后,会员卡内的金额、次数将随之清零。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记录乙方健身指导服务使用情况,提供乙方健身指导服务数据查询。
2、甲方应当配备必要的专业指导人员,专业指导人员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专业能力证明。
3、甲方提供的健身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地相关技术标准。
4、甲方应当在经营场所、网络经营页面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营信息,包括体育健身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经营场地租赁期限、信息对接标识、专业指导人员等。
5、甲方可以根据经营场所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并公布管理规章制度。
6、甲方可以在国家法定假期期间适当调整营业时间及项目,甲方应当提前通过官方应用程序、微信、门店告示等各种方式享乙方公示调整信息。
7、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乙方的个人信息,对于经营过程中取得的乙方个人信息,甲方应当依法承担保密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健身指导服务消费记录。
2、乙方健身期间如遇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停止健身运动,同时可向甲方寻求帮助。
3、乙方应当完整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并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化用当即时告知甲方及时更改,以确保会员权益。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在已经实施或将来有可能颁布、实施的全部规章制度。
5、乙方承诺在每次课程进行中,应遵守本会馆的《入会合约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并听从甲方教练的课程安排;课程开始前,应通过会员系统签到确认。
6、乙方进入甲方会馆时,请提前进行课程预约,待课程签到且经前台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甲方会馆 ,并将会员卡或个人物品用以换取储物柜钥匙在前台留存。
7、甲方提供的储物柜供乙方存放一般物品,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并于当日离场时交回钥匙(租用柜除外),请将您的个人物品取走腾空储物柜,甲方不负保管责任。乙方遗失钥匙者,须向甲方付换储物柜钥匙费用人民币50元/把。
8、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9、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内销售任何产品,不得进行任何非甲方组织的活动,不得发放任何印刷品。违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其剩余产品未消费部分不予退还。
10、乙方在授课期间不能照相、摄影、录音;乙方若违反该规定,因此产生的法律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本人承担。
11、乙方承诺不在身体有任何不适(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身上有未愈合的伤口、破损、溃疮、疾病或无法保持个人卫生的情况等),并且这些不适可能对乙方自身或他人的健康与安全构成直接间接威胁的情况下使用甲方的任何服务和任何设施。乙方承诺依据适用的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合约的规定使用甲方的空间。
五、责任免除
1、乙方应明了自身身体状况及遵循习练规定,若因个人疏忽、失误或身体状况不适于该项习练或习练强度而造成自身的伤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2、甲方已经投保了公共责任保险,承担责任保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会馆内从事任何习练或活动(课程或培训)而产生全面后果及责任,不在公共责任保险和保险特别约定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甲方使用任何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现在或将来使用的更衣间、沐浴、走廊而产生的任何及全面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除非该后果或责任完全是由于甲方正式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4、乙方请注意会则中所写的免责的范围。任何人士进入甲方会馆或使用甲方的所有设施需留意张贴的温馨提示及注意自身的安全。家长有责任照顾其孩子的安全,监护人有责任照顾被监护人的安全。
5、乙方及其邀请客人遗留的物品(仅限易保存、不易腐败变质之物品)如被甲方发现,将保存于甲方办公室内,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不被认领,甲方将自行处理有关物品。
6、乙方在此声明,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并已理解和预见到在甲方从事任何活动,或使用任何设施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风险及后果(如受伤、感染、疾病,由此引发治疗及相关费用及损失、遗失或个人物品被盗等),并承诺会员将自行承担在上述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而引起的任何损害或损失(除非该情况完全是由于甲方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造成的)。
A:由于会员(或会员邀请至甲方的客人)习练方式不当造成的伤害。
B、因会员个人(或会员邀请至甲方的客人)原因在甲方或其周围所属范围内滑倒。
六、附则
1、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甲方的事件从而使其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甲方会馆可暂时关闭、部分关闭或更改开放时间。
2、甲方会馆特殊会员活动会通过官方微信、会馆陈列和会员群进行活动公示,会清晰标注会员权益,活动价格,产品时效,特殊赠送价值等必要活动信息。
3、甲方致力持续、安全、有效的课程服务,聘用或合作的教练均有相应课程的培训及教授资质,同时须持有有效的卫生部门核验的公共服务类健康证明。针对因个人发展离开甲方的教练,教练至少提前30天提出,针对在授课程和乙方进行有效三方(乙方本人、离职教练、新服务教练)交接,在教练正式离岗180天内,任何关于课程和服务等问题均可以追溯。
4、乙方确认产品付款后30日内,凭付款凭证在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如果本合约任何规定被依法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此种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应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6、对于因甲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传染疾病、罢工或骚乱、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致使甲方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授权甲方收集必要个人信息(如身份、健康问卷),仅用于履行合约及风险提示,未经同意不得用于营销。
8、乙方个人瑜伽垫、瑜伽包或练习用具不建议长时间寄存,甲方仅提供免费寄存区,不负责保存。
9、争议解决,本合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或其他相关细则未及规定者,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合约具同等效力。
本合约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会员在线上确认合约、付款后,可在第一次到店换取《尚汀瑜伽`线上合约书(2025年3月版)》并签署。
《会员积分及课程预约扣费规则须知》
为保证广大会员的权益,积分机制用于礼品或服务兑换,对您的辛勤锻炼给予回馈。
课程预约扣费将在会员课程预约后从预约账户预先扣除金额和次数,开课前2小时会员自主取消预约,系统将预先扣除的金额及次数将返还至预约账户;开课前2小时以内已签到或未取消的课程预约,课程金额和次数将扣除。
课程预约具体内容如下:
团课预约:会员需提前 0 小时预约。
团课取消:在开课前 2 小时可由会员自主取消。距离开课不足2小时取消预约将扣除1积分且系统将扣除您的课次。
私教预约:会员需提前 0 小时预约。
私教取消:在开课前 2 小时可由会员自主取消。距离开课不足2小时不可取消预约,系统将会扣除您的课次。
精品课程预约:会员需提前 0 小时预约。
精品课程取消:在开课前 2 小时可由会员自主取消。距离开课不足2小时不可取消预约,系统将会扣除您的课次。
可预约天数:会员最多可提前预约 7 天课程(按自然周进行课表发布,每周日18点发布次周团体类课程课表)。
候补预约:启用候补预约功能。课程预约人数达到上限,将开启此功能,按照时间先后进行排位候补。候补取消课程不扣除积分。
单次可约人数上限:期限类、储值类及次卡类仅限本人使用。
课程价格定价及标准:
团体类和私教类课程价格定价原则,将根据课程种类、内容、时间、场地、签到数量、教练等因素团课在9-300元/节、私教在260-600元/节进行浮动调整。
团课类课程定价为一星、二星课程60-75分钟,150元/节;瑜伽或普拉提小班类课程60分钟,200元/节;瑜伽或普拉提小班类课程75-90分钟,300元/节。
私教类课程定价为尚汀瑜伽私教课程60分钟,360元/节;产后普拉提私教课程60分钟,400元/节;尚汀瑜伽普拉提全场馆私教课程60分钟,400元/节;私教课程75分钟,500元/节;特色私教课程75分钟,600元/节。
允许已预约未签到次数:期限类会员卡最多允许已预约未签到的次数为2次,星级卡为3次,初见卡为5次;储值类和计次类不限次。
会员积分规则:
获取非消费积分:
绑定手机送积分10分;
团课签到送积分每次1分;
私教签到送积分每次10分。
扣除积分:取消课程预约每次扣除1积分
注:每日非消费积分上限10积分。
获取单次消费积分:
单次消费满1500元送10积分;
单次消费满3000元送30积分;
单次消费满5000元送60积分;
单次消费满10000元送130积分
单次消费满20000元送300积分。
《尚汀瑜伽私人教练课程须知》
1、尚汀瑜伽私人教练课程是指:教练按时间向会员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的教练定制类指导服务;私人教练小团体课程是指:教练按特殊课程时间向会员提供“一对多”的教练固定内容的指导服务;甲方为合法续存的健身服务机构,甲方在合法经营范围内提供私人教练课程;客户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自愿购买本会馆的私人教练课程。
2、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私人教练课程(以下简称课程);所有课时须在对应课程产品规定的课程有效期内完成(有效期计算方法如下,课时有效期按照每节课程有效期为 7 天的基数计算。例如:客户A向本会馆购买私教课程30节,则课程有效期为30乘以7天/节,有效期限即210天;因市场活动或特殊训练计划给予的特殊课程有效期,根据活动确定课程有效期天数为核算基数,参照以上方法进行计算。),有效期将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课程全款之日起生效;乙方所购买的课程不包含在其所缴纳的会费中,乙方须另行支付。
3、甲方在收取乙方支付的课程全款后,即为乙方安排私人教练(以下简称教练)及课程;甲方与乙方均有更换教练进行服务的权利;如当甲方安排的教练因故离职或调职时,甲方应为乙方另行安排教练;甲方保证乙方上课时享有与教练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健身指导服务;甲方为乙方制定的课程训练计划属甲方的自有知识产权。
4、乙方可更改或取消已预约的课程时间,但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网络平台或专属服务群解除已预约的课程并经服务教练确认;乙方累计两次无故缺课,将被扣除一节课时,依次类推(无故缺课是指:擅自不参加课程或未提前通知教练取消预约等);乙方迟到超过15分钟,甲方教练有权取消该次课程安排;如连续迟到15分钟,将被扣除一节课时(教练只进行指导该课剩余时间部分);遇甲方教练迟到,甲方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甲方教练无故缺席(非工作原因)一课时,甲方教练将按本次课程费用金额退还给乙方,教练将第一时间无偿补给乙方一个课时(服务课形式)。
《教培和工作坊培训类课程须知》
1、本会馆与教培学员和工作坊学员资格的约定
学员凭交款收据到课程店面领取听课证,学员凭听课证享有相应教培或工作坊类课程;
学员不得中途转课给第三方,学员所报的相应课程只限于学员本人使用,若出现由第三方替代上课将自动取消使用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学员由于自己时间、身体、学习需要可以在开课前15天申请该项课程转期一次,每人只有一次资格,并且转期不能和自己原本学期超过两期间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由于学员自身疏忽原因造成教培或工作坊类课程过期,损失由学员自行担负,本会馆不予以补课及复训;
除非是转期,否则学员不可重复上课,学员凭听课证完成当期课程,有复训名额的课程除外;
因课程名额有限,学员再确认个人信息缴款后,因个人原因也无法转入下期培训,本会馆不予退费;需自行按报名价格转让,转让后须第一时间对接本会馆,否则因对接不当造成的不能参与该期课程,本会馆不予负责;
本会馆如遇不可抗力(如政治、天气、航空、灾害等)导致老师不能出席,将退还未进行课程部分费用(课程费用不包括发票、食宿,相关费用将一并扣除)。
2、SHAANTIH YOGA与学员的相关义务约定
学员必须爱护课程承办店面所提供的教学用品,不得损坏、乱放教学及习练用具,课程后须将所用物品归还原位。
不得将任何物品带出课程承办店面,如有相应损坏或带出课程承办店面将予根据相应物品价格赔偿给课程承办店面;
学员未经允许不得领非学员进入课程承办店面,违反者将取消学员课程资格,课程费用不退;
学员应遵守课程承办店面现在已经实施或将来可能颁布实施的全部的课程规章制度,如违反将取消其课程学习资格;
学员不得在课程当中拍摄、录音、照相,不得携带任何拍摄录音设备进入课堂,违反者将取消其课程听课资格;
学员无故旷课三次以上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无考试成绩者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认证证书,旷课所缺的课时学员不能补听;
学员需要按照教培学员体验成品课程规定来使用体验券,必须在体验券面上所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完毕,所有体验券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旦发现学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会馆将被取消学员所有的课程体验券使用权利。
3、学员有权完成所有相应缴纳费用的课程服务;若因课程承办店面工作调整而给学员造成的课时缺少时,学员有权补听相应课时的课程;学员因为自身原因按正规程序请假后,所缺少的课时学员有权在下一期教培课程相应内容时间来补听课程;学员旷课所缺少的课时不能补听;学员享有的相应成品会员课程观摩学习机会,课程承办店面会给学员发放相应数量的成品会员课程体验券,学员可凭券观摩甲方经营场所内的对应课程;
学员在教培类课程中,考试未合格者可以免费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可补发尚汀瑜伽教练资格认证证书;涉及合作机构证书,必须符合相应机构证书颁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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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关于身体条件及体格检查建议:会员须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并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无疾病,完全拥有正常使用本会馆各类器械及私人教练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如果有任何与自身身体健康相关的问题,须在课程开课或该次课程开课前,先向医生咨询并落实能否安全上课事宜。
2、关于限制使用:在确定本须知前,如会员知道自己有任何关于身体方面的原因从而将导致不能够使用本会馆的某器械、不适合私教服务项目或不能完成课程的,须事先告知本会馆教练,否则,一旦发生身体伤害或生命危险,以及未达到会员预先期望的健身目标,本会馆将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3、关于规则完善:本会馆有权不断完善相关规定,调整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增加改进或取消某类项目、设施和课程等。本会馆将在做出变更或调整时,至少提前30天将变更或调整的内容以《通知》的形式发布于本会馆前台区域或官方网络平台,以便进行公示并向会员征集意见,变更及调整于通知发布30日之后开始生效。
4、关于须知全部内容的执行:除因本会馆或其正式员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本协议未能顺利执行外,本会馆将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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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声明:
本人自愿接受条款约束,自愿承担自身健康、行为不当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本人已收到并详细阅读《尚汀瑜伽线下会员合约书(2025年3月版)》、《尚汀瑜伽产品服务入会须知》、《尚汀瑜伽 | SHAANTIH YOGA入会合约书》、《会员积分及课程预约扣费规则须知》、《尚汀瑜伽私人教练课程须知》、《教培和工作坊培训类课程须知》和特别声明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和同意本次购买的服务产品相关信息、入会须知及入会合约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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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如同意执行与协议相关的各项章程及制度,请点击同意。
尚汀瑜伽|SHAANTIH YOGA于2014年11月应运而生,以瑜伽和普拉提为核心,其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人体验到瑜伽与普拉提带来的身心转变。
自成立以来,尚汀瑜伽不断完善品牌结构、优化门店设置,扩展经营方式,经营模式为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现自由连锁店面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尚汀瑜伽万达店 石家庄瑜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130108MA7BGUGG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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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汀瑜伽产品服务入会须知》
1、参与尚汀瑜伽产品服务的用户,需要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同意遵守所购买服务会馆(以下简称本会馆)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应接受本会馆的相关服务协议,并已知晓有关的产品服务规则与警示,承诺遵守本会馆的相关规定,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造成任何影响本会馆经营和客户服务体验的行为,本会馆有权终止其使用资格。
2、本会馆员工及教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体检服务,本会馆员工及教练对用户身体情况的任何询问、了解和建议都不构成本会馆对用户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任意服务课程和产品要求的承诺及保证。在确认本声明前,用户应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了解自身身体情况,以确保用户具备参与本会馆产品服务的身体条件,且没有任何不宜活动的疾病、损伤和其他缺陷。因用户自身的任何疾病、损伤或其他缺陷导致用户在接受服务时发生任何损害的,本会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用户有任何身体方面的原因会影响或可能会影响使用本会馆产品服务的,在使用本会馆产品服务过程中感到任何不适的,应立即停止运动,请及时告知本会馆的员工及教练。否则,如果发生身体损害,本会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本会馆采取预约制服务,请于会馆营业时间内约课到店,额外时间不予接待。严禁16周岁以下儿童独立进入本会馆,严禁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心肺功能疾病、脊椎病、皮肤病、关节损伤及一切传染病患者等不适合产品服务者使用本会馆提供的产品服务,约课时如有隐瞒,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对他人产生的后果本会馆及教练团队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则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经本会馆教练评估存在产品服务风险且坚持上课的用户,需现场签订《责任免除和豁免协议》。
6、在享受本会馆产品服务前后严禁饮用含酒精类饮品及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兴奋类服用剂。
7、为了确保用户在本会馆产品服务中的人身安全,用户活动时须穿着专业的服饰和装备。活动期间,不得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穿着违反道德规范服饰进行活动。
8、因个人体质、基础形态、运动机能不同,本会馆不能保证所有用户都能取得某项理想的健身效果。
9、本会馆员工及教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代收款服务。
10、用户在本会馆购买的期限类、次卡类和储值类服务产品,所有服务应在服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尚汀瑜伽 | SHAANTIH YOGA入会合约书》
欢迎您加入尚汀瑜伽 |SHAANTIH YOGA,成为尚汀瑜伽的会员,为了您能得到更优质完善的服务,请您认真阅读本入会合约书。
一、会员资格
尚汀瑜伽欢迎年满16周岁并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的中外人士,同意并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缴纳会费,确认入会合约书,获得甲方的会员产品,即成为甲方对应服务产品的会员(指乙方)。
二、会员卡的使用规定
1、会员卡由甲方发给乙方,分为实体卡和虚拟卡(虚拟卡将绑定会员入会的手机和微信账号)两种,乙方依照规定缴费后,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可凭会员卡享用甲方的各项设施和服务。
2、会员卡只限本人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预留或填写的会员资料真实,有效,全面。乙方可以通过微信账号个人自主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约课并核对本人的会员信息,办理入会手续时须通过微信进行认证。乙方资料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引起乙方相关权益等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会员卡补卡:乙方会员卡(实体卡)遗失或损毁,应立即向甲方前台申请挂失,并支付制作费20元,补领新的会员卡。
4、会员卡转让:若乙方因个人原因确实无法继续使用会员卡,可书面申请转卡并在得到甲方批允后将会员卡转让给受让人(会员指认受让人)。乙方将会员身份转让给受让人的同时,该受让人享有和承担本入会合约、会员卡使用合约书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每张会员卡只能转让一次,并缴纳系统工时费500元人民币(系统工时费为系统资料变更时系统运营方收取的系统后台操作服务费用)。Shaantih Card、学员年卡或享受特殊会员政策的会员卡类产品不享有转卡权益。
5、暂停使用会员卡:办理请假需乙方本人提前到甲方前台办理,请假不能后补,请假具体时间以甲方请假单为准;每100个会员积分可以停卡30天一次(停卡天数不可拆分且仅限一个产品);如请假期内到店或在线上会员平台预约课程享受相关服务则自动开卡,请假天数按实际请假天数向后顺延(提前开卡已抵扣积分不可返还);如请假期内未到店享受相关服务,则请假期满自动开卡;暂停使用会员卡期间,乙方暂时不享有会员应享有的权利和服务。Shaantih Card、学员年卡或享受特殊会员政策的会员卡类产品不享有请假权益。
6、特殊原因暂停使用会员卡:特殊请假(如因伤病住院或怀孕等,请假须附带市级以上医院病假或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且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365天;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办理;暂停使用会员卡期间,乙方暂时不享有会员应享有的权利和服务;拥有会员积分的乙方,须先使用会员积分请假后,积分不足时方可使用特殊请假权益(可一次同时申请会员名下所有有效产品)。
7、会员卡付费延期:乙方超出正常假期和非特殊原因需暂停使用会员卡:乙方可以支付100元请假费用的形式,每个有效会员卡产品做30天有效期延期。
8、会员卡激活:在甲方购买计次类和储值类会员卡产品的乙方,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没有在产品有效期限内完成的服务次数或金额,逾期未完成部分,在逾期90天内,甲方给予每份合约不超过2次会员卡激活政策,激活政策如下:
对于首次逾期会员卡会员,逾期未完成部分(10次以下或储值金额1000元以下),将0元赠送30天产品有效期;逾期未完成部分(20次以下或储值金额2000元以下),将0元赠送60天产品有效期;逾期未完成部分(20次以上或储值金额2000元以上),将0元赠送90天产品有效期。
对于第2次逾期会员卡会员,逾期未完成部分(次数或金额),会员在本会馆再次购买已逾期对应服务产品后,根据再次购买服务产品的数量(次数或金额)1:1的比例,激活对应逾期部分(次数或金额),再激活产品的有效期同再次购买的服务产品有效期。
9、会员卡退费:会员卡售出后,如遇乙方因个人原因退费,甲方在收回给乙方的赠送金额、赠送课时和享受的活动或会员价格后,有效期内的会员卡可以申请办理退费,退费于每周四统一办理,乙方联系甲方服务人员,持合约原件、消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门店前台办理,乙方需交回已签署的各类合约原件及相关票据,如发票无法退回无法办理退费。甲方将依据会员卡办理时间和累计消费金额为乙方在有效期内的会员卡产品办理退会及退费,退会及退费标准如下: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7日内且未进行任何消费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99%;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7日内且进行了消费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99%)-累计消费金额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7日并有效期剩余超过30%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80%)-累计消费金额
《入会合约书》签订后剩余有效期少于30%的,退费金额=(乙方实际付款金额*70%)-累计消费金额
累计消费金额=店内水牌/合约公示各课种课价*累计消耗课时数量+赠送课时(物品)金额/赠送期限类时间金额
注:赠送的期限类时间金额=根据乙方办理的对应产品价格/产品天数*赠送天数
退费金额在甲乙双方签署《会员卡退费申请表》和《解除协议》后,甲方在90天内将分三笔向乙方付清。
甲方为了预留客户课程时间,故此课程一经售出,甲方即承担了相应的成本,乙方定制的课程不应随意退课,乙方课程均为专人使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售出后不可转为其他用途;逾期激活的会员产品申请激活后,不可以办理退费。会员卡失效90天后,会员卡内的金额、次数将随之清零。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记录乙方健身指导服务使用情况,提供乙方健身指导服务数据查询。
2、甲方应当配备必要的专业指导人员,专业指导人员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专业能力证明。
3、甲方提供的健身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地相关技术标准。
4、甲方应当在经营场所、网络经营页面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营信息,包括体育健身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经营场地租赁期限、信息对接标识、专业指导人员等。
5、甲方可以根据经营场所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并公布管理规章制度。
6、甲方可以在国家法定假期期间适当调整营业时间及项目,甲方应当提前通过官方应用程序、微信、门店告示等各种方式享乙方公示调整信息。
7、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乙方的个人信息,对于经营过程中取得的乙方个人信息,甲方应当依法承担保密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健身指导服务消费记录。
2、乙方健身期间如遇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停止健身运动,同时可向甲方寻求帮助。
3、乙方应当完整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并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化用当即时告知甲方及时更改,以确保会员权益。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在已经实施或将来有可能颁布、实施的全部规章制度。
5、乙方承诺在每次课程进行中,应遵守本会馆的《入会合约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并听从甲方教练的课程安排;课程开始前,应通过会员系统签到确认。
6、乙方进入甲方会馆时,请提前进行课程预约,待课程签到且经前台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甲方会馆 ,并将会员卡或个人物品用以换取储物柜钥匙在前台留存。
7、甲方提供的储物柜供乙方存放一般物品,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并于当日离场时交回钥匙(租用柜除外),请将您的个人物品取走腾空储物柜,甲方不负保管责任。乙方遗失钥匙者,须向甲方付换储物柜钥匙费用人民币50元/把。
8、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9、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内销售任何产品,不得进行任何非甲方组织的活动,不得发放任何印刷品。违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其剩余产品未消费部分不予退还。
10、乙方在授课期间不能照相、摄影、录音;乙方若违反该规定,因此产生的法律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本人承担。
11、乙方承诺不在身体有任何不适(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身上有未愈合的伤口、破损、溃疮、疾病或无法保持个人卫生的情况等),并且这些不适可能对乙方自身或他人的健康与安全构成直接间接威胁的情况下使用甲方的任何服务和任何设施。乙方承诺依据适用的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合约的规定使用甲方的空间。
五、责任免除
1、乙方应明了自身身体状况及遵循习练规定,若因个人疏忽、失误或身体状况不适于该项习练或习练强度而造成自身的伤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2、甲方已经投保了公共责任保险,承担责任保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会馆内从事任何习练或活动(课程或培训)而产生全面后果及责任,不在公共责任保险和保险特别约定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甲方使用任何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现在或将来使用的更衣间、沐浴、走廊而产生的任何及全面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除非该后果或责任完全是由于甲方正式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4、乙方请注意会则中所写的免责的范围。任何人士进入甲方会馆或使用甲方的所有设施需留意张贴的温馨提示及注意自身的安全。家长有责任照顾其孩子的安全,监护人有责任照顾被监护人的安全。
5、乙方及其邀请客人遗留的物品(仅限易保存、不易腐败变质之物品)如被甲方发现,将保存于甲方办公室内,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不被认领,甲方将自行处理有关物品。
6、乙方在此声明,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并已理解和预见到在甲方从事任何活动,或使用任何设施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风险及后果(如受伤、感染、疾病,由此引发治疗及相关费用及损失、遗失或个人物品被盗等),并承诺会员将自行承担在上述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而引起的任何损害或损失(除非该情况完全是由于甲方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造成的)。
A:由于会员(或会员邀请至甲方的客人)习练方式不当造成的伤害。
B、因会员个人(或会员邀请至甲方的客人)原因在甲方或其周围所属范围内滑倒。
六、附则
1、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甲方的事件从而使其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甲方会馆可暂时关闭、部分关闭或更改开放时间。
2、甲方会馆特殊会员活动会通过官方微信、会馆陈列和会员群进行活动公示,会清晰标注会员权益,活动价格,产品时效,特殊赠送价值等必要活动信息。
3、甲方致力持续、安全、有效的课程服务,聘用或合作的教练均有相应课程的培训及教授资质,同时须持有有效的卫生部门核验的公共服务类健康证明。针对因个人发展离开甲方的教练,教练至少提前30天提出,针对在授课程和乙方进行有效三方(乙方本人、离职教练、新服务教练)交接,在教练正式离岗180天内,任何关于课程和服务等问题均可以追溯。
4、乙方确认产品付款后30日内,凭付款凭证在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如果本合约任何规定被依法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此种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应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6、对于因甲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传染疾病、罢工或骚乱、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致使甲方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授权甲方收集必要个人信息(如身份、健康问卷),仅用于履行合约及风险提示,未经同意不得用于营销。
8、乙方个人瑜伽垫、瑜伽包或练习用具不建议长时间寄存,甲方仅提供免费寄存区,不负责保存。
9、争议解决,本合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或其他相关细则未及规定者,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合约具同等效力。
本合约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会员在线上确认合约、付款后,可在第一次到店换取《尚汀瑜伽`线上合约书(2025年3月版)》并签署。
《会员积分及课程预约扣费规则须知》
为保证广大会员的权益,积分机制用于礼品或服务兑换,对您的辛勤锻炼给予回馈。
课程预约扣费将在会员课程预约后从预约账户预先扣除金额和次数,开课前2小时会员自主取消预约,系统将预先扣除的金额及次数将返还至预约账户;开课前2小时以内已签到或未取消的课程预约,课程金额和次数将扣除。
课程预约具体内容如下:
团课预约:会员需提前 0 小时预约。
团课取消:在开课前 2 小时可由会员自主取消。距离开课不足2小时取消预约将扣除1积分且系统将扣除您的课次。
私教预约:会员需提前 0 小时预约。
私教取消:在开课前 2 小时可由会员自主取消。距离开课不足2小时不可取消预约,系统将会扣除您的课次。
精品课程预约:会员需提前 0 小时预约。
精品课程取消:在开课前 2 小时可由会员自主取消。距离开课不足2小时不可取消预约,系统将会扣除您的课次。
可预约天数:会员最多可提前预约 7 天课程(按自然周进行课表发布,每周日18点发布次周团体类课程课表)。
候补预约:启用候补预约功能。课程预约人数达到上限,将开启此功能,按照时间先后进行排位候补。候补取消课程不扣除积分。
单次可约人数上限:期限类、储值类及次卡类仅限本人使用。
课程价格定价及标准:
团体类和私教类课程价格定价原则,将根据课程种类、内容、时间、场地、签到数量、教练等因素团课在9-300元/节、私教在260-600元/节进行浮动调整。
团课类课程定价为一星、二星课程60-75分钟,150元/节;瑜伽或普拉提小班类课程60分钟,200元/节;瑜伽或普拉提小班类课程75-90分钟,300元/节。
私教类课程定价为尚汀瑜伽私教课程60分钟,360元/节;产后普拉提私教课程60分钟,400元/节;尚汀瑜伽普拉提全场馆私教课程60分钟,400元/节;私教课程75分钟,500元/节;特色私教课程75分钟,600元/节。
允许已预约未签到次数:期限类会员卡最多允许已预约未签到的次数为2次,星级卡为3次,初见卡为5次;储值类和计次类不限次。
会员积分规则:
获取非消费积分:
绑定手机送积分10分;
团课签到送积分每次1分;
私教签到送积分每次10分。
扣除积分:取消课程预约每次扣除1积分
注:每日非消费积分上限10积分。
获取单次消费积分:
单次消费满1500元送10积分;
单次消费满3000元送30积分;
单次消费满5000元送60积分;
单次消费满10000元送130积分
单次消费满20000元送300积分。
《尚汀瑜伽私人教练课程须知》
1、尚汀瑜伽私人教练课程是指:教练按时间向会员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的教练定制类指导服务;私人教练小团体课程是指:教练按特殊课程时间向会员提供“一对多”的教练固定内容的指导服务;甲方为合法续存的健身服务机构,甲方在合法经营范围内提供私人教练课程;客户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自愿购买本会馆的私人教练课程。
2、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私人教练课程(以下简称课程);所有课时须在对应课程产品规定的课程有效期内完成(有效期计算方法如下,课时有效期按照每节课程有效期为 7 天的基数计算。例如:客户A向本会馆购买私教课程30节,则课程有效期为30乘以7天/节,有效期限即210天;因市场活动或特殊训练计划给予的特殊课程有效期,根据活动确定课程有效期天数为核算基数,参照以上方法进行计算。),有效期将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课程全款之日起生效;乙方所购买的课程不包含在其所缴纳的会费中,乙方须另行支付。
3、甲方在收取乙方支付的课程全款后,即为乙方安排私人教练(以下简称教练)及课程;甲方与乙方均有更换教练进行服务的权利;如当甲方安排的教练因故离职或调职时,甲方应为乙方另行安排教练;甲方保证乙方上课时享有与教练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健身指导服务;甲方为乙方制定的课程训练计划属甲方的自有知识产权。
4、乙方可更改或取消已预约的课程时间,但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网络平台或专属服务群解除已预约的课程并经服务教练确认;乙方累计两次无故缺课,将被扣除一节课时,依次类推(无故缺课是指:擅自不参加课程或未提前通知教练取消预约等);乙方迟到超过15分钟,甲方教练有权取消该次课程安排;如连续迟到15分钟,将被扣除一节课时(教练只进行指导该课剩余时间部分);遇甲方教练迟到,甲方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甲方教练无故缺席(非工作原因)一课时,甲方教练将按本次课程费用金额退还给乙方,教练将第一时间无偿补给乙方一个课时(服务课形式)。
《教培和工作坊培训类课程须知》
1、本会馆与教培学员和工作坊学员资格的约定
学员凭交款收据到课程店面领取听课证,学员凭听课证享有相应教培或工作坊类课程;
学员不得中途转课给第三方,学员所报的相应课程只限于学员本人使用,若出现由第三方替代上课将自动取消使用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学员由于自己时间、身体、学习需要可以在开课前15天申请该项课程转期一次,每人只有一次资格,并且转期不能和自己原本学期超过两期间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由于学员自身疏忽原因造成教培或工作坊类课程过期,损失由学员自行担负,本会馆不予以补课及复训;
除非是转期,否则学员不可重复上课,学员凭听课证完成当期课程,有复训名额的课程除外;
因课程名额有限,学员再确认个人信息缴款后,因个人原因也无法转入下期培训,本会馆不予退费;需自行按报名价格转让,转让后须第一时间对接本会馆,否则因对接不当造成的不能参与该期课程,本会馆不予负责;
本会馆如遇不可抗力(如政治、天气、航空、灾害等)导致老师不能出席,将退还未进行课程部分费用(课程费用不包括发票、食宿,相关费用将一并扣除)。
2、SHAANTIH YOGA与学员的相关义务约定
学员必须爱护课程承办店面所提供的教学用品,不得损坏、乱放教学及习练用具,课程后须将所用物品归还原位。
不得将任何物品带出课程承办店面,如有相应损坏或带出课程承办店面将予根据相应物品价格赔偿给课程承办店面;
学员未经允许不得领非学员进入课程承办店面,违反者将取消学员课程资格,课程费用不退;
学员应遵守课程承办店面现在已经实施或将来可能颁布实施的全部的课程规章制度,如违反将取消其课程学习资格;
学员不得在课程当中拍摄、录音、照相,不得携带任何拍摄录音设备进入课堂,违反者将取消其课程听课资格;
学员无故旷课三次以上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无考试成绩者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认证证书,旷课所缺的课时学员不能补听;
学员需要按照教培学员体验成品课程规定来使用体验券,必须在体验券面上所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完毕,所有体验券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旦发现学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会馆将被取消学员所有的课程体验券使用权利。
3、学员有权完成所有相应缴纳费用的课程服务;若因课程承办店面工作调整而给学员造成的课时缺少时,学员有权补听相应课时的课程;学员因为自身原因按正规程序请假后,所缺少的课时学员有权在下一期教培课程相应内容时间来补听课程;学员旷课所缺少的课时不能补听;学员享有的相应成品会员课程观摩学习机会,课程承办店面会给学员发放相应数量的成品会员课程体验券,学员可凭券观摩甲方经营场所内的对应课程;
学员在教培类课程中,考试未合格者可以免费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可补发尚汀瑜伽教练资格认证证书;涉及合作机构证书,必须符合相应机构证书颁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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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关于身体条件及体格检查建议:会员须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并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无疾病,完全拥有正常使用本会馆各类器械及私人教练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如果有任何与自身身体健康相关的问题,须在课程开课或该次课程开课前,先向医生咨询并落实能否安全上课事宜。
2、关于限制使用:在确定本须知前,如会员知道自己有任何关于身体方面的原因从而将导致不能够使用本会馆的某器械、不适合私教服务项目或不能完成课程的,须事先告知本会馆教练,否则,一旦发生身体伤害或生命危险,以及未达到会员预先期望的健身目标,本会馆将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3、关于规则完善:本会馆有权不断完善相关规定,调整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增加改进或取消某类项目、设施和课程等。本会馆将在做出变更或调整时,至少提前30天将变更或调整的内容以《通知》的形式发布于本会馆前台区域或官方网络平台,以便进行公示并向会员征集意见,变更及调整于通知发布30日之后开始生效。
4、关于须知全部内容的执行:除因本会馆或其正式员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本协议未能顺利执行外,本会馆将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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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声明:
本人自愿接受条款约束,自愿承担自身健康、行为不当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本人已收到并详细阅读《尚汀瑜伽线下会员合约书(2025年3月版)》、《尚汀瑜伽产品服务入会须知》、《尚汀瑜伽 | SHAANTIH YOGA入会合约书》、《会员积分及课程预约扣费规则须知》、《尚汀瑜伽私人教练课程须知》、《教培和工作坊培训类课程须知》和特别声明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和同意本次购买的服务产品相关信息、入会须知及入会合约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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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如同意执行与协议相关的各项章程及制度,请点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