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协议
第一章、总则
1、甲方自愿接受乙方的训练服务,参加第4竞区综合体能健身馆(课程)的培训,由甲方亲自签订本协议。
2、甲方已经对乙方提供的课程、学习时间、学习形式、收费、退费等有关事项进行详细咨询,并表示认可;乙方也了解甲方参加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第二章、双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享受本合同提供的训练培训服务。
2.甲方认可上述训练课程和安排,并将于开课前三天将所报训练费用全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有权在规定的课时安排内完成所有的训练,本合同约定的课时统计从首次上课开始计算。
4.乙方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甲方的私教训练。
5.乙方保证所有授课老师经过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6.乙方保证训练全程使用安全的教学器材和设备,学习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
7.乙方保证做好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依法保护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使用甲方的隐私信息。
9.训练期间,甲方应当自觉遵守乙方的各项下意识管理制度,不得妨碍其他学员的正常学习活动。甲方应当自觉遵守培训场所的各种安全规定,不从事危害自身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当行为。训练期间如因甲方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甲方应当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对训练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乙方的训练课程,甲方除在正常训练过程中合理使用外,不得私自复制、散发、销售,不得通过互联网进行分享、扩散和传播。
1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2.若甲方存在影响参加此次训练的任何身心疾病,报名时需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判断是否接受甲方报名。
13.如甲方身体健康状况有特殊情形不再适合参与训练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即时通知乙方造成后果的,由甲方自己承担。
14.乙方有权对训练中所取得的照片、录影录像可以用于乙方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网上刊登、电台/电视台播出等),甲方同意乙方对训练中所取得的照片、录影录像可以无偿使用。如甲方不同意,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表示反对,乙方收到通知后尊重甲方意愿。
第三章、培训退费
1.甲方需保证充足的时间来参加培训,如果因甲方缺课导致甲方未能在训练有效期内完成所有训练,乙方不再退还费用且不再另行安排。
2.私教训练有效期内,如因甲方请假等原因,双方沟通后,乙方可重新安排课时。
3.本协议签订后7天以内,可以申请退款,退款额度按照已安排的训练计算具体费用(如未参加过训练课程者,可退还已付费用的全部;已参加训练课程的按照训练单次单价即训练课时*训练课程单价计算)。
4.本协议签订超过7天,乙方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5.在办理退费时,对于已转付给第三方并无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费用以及已向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费用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要求退款的,应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在申请获得乙方认可并由甲方签订退款申请确认单后,乙方在一个月内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将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章、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有权拒绝为受让人提供训练服务。
2.由于甲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接受训练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利用虚假身份报名或隐瞒影响其参加训练的身心疾病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承诺
甲方同意参加乙方课程训练。甲方在此承诺其具有清晰的思维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完全理解乙方训练内容,确认已真实填写所有登记表格。
第六章、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课程训练时间结束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签署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408号第4竞区
3、甲方:本人声明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本合同所列全部条款。